的通知》(財庫〔2020〕32號,以下稱《辦法》),現就組建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財政部 人民銀行就組建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有關事宜發(fā)布通知
2020/11/3 11:50:09 來源:中國企業(yè)新聞網
導言:根據《財政部 人民銀行 證監(jiān)會關于修訂印發(fā)<國債承銷團組建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32號,以下稱《辦法》),現就組建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來自財政部網站消息,根據《財政部 人民銀行 證監(jiān)會關于修訂印發(fā)<國債承銷團組建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20〕32號,以下稱《辦法》),現就組建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標數量
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目標數量為40家(根據情況可少于40家)。
二、報名要求
自愿接受《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主協議(范本)》(見附件1)條款約定的存款類金融機構,可報名參加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
報名機構應于2020年11月16日前(含11月16日)將加蓋本機構公章(騎縫章)的下列報名材料分別寄送至財政部國庫司和人民銀行國庫局,并將報名材料掃描件及Excel格式的報名表發(fā)至yanhui@mof.gov.cn,報名時間以財政部國庫司收到紙質報名材料時間為準。
。ㄒ唬2021-2023年儲蓄國債承銷團報名表(見附件2,需單獨加蓋公章);
。ǘ┍緳C構概況;
。ㄈ┓ㄈ藸I業(yè)執(zhí)照和金融業(yè)務許可證復印件;
。ㄋ模┥弦荒甓蓉攧諞Q算審計報告復印件。
報名材料內容如與監(jiān)管部門核實情況不符,以監(jiān)管部門核實情況為準。報名材料準確性等將作為評審依據,提交專家評審委員會參考。
三、選擇方法及數據口徑
(一)采用第三方專家評審方式確定候選成員名單,專家評審委員會由7名專家組成。
。ǘ⿲竺麢C構是否符合《辦法》第九條要求進行審核時,注冊資本、總資產為2020年6月30日時點數據,營業(yè)網點數量為2020年9月30日時點數據。
。ㄈ⿲<以u審指標體系中計算評分指標數據口徑為:
1.2018-2020年儲蓄國債承銷量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總量數據,計劃完成率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的儲蓄國債承銷量除以計劃分配額度(儲蓄國債(電子式)基本代銷額度加上儲蓄國債(憑證式)計劃分配額度)。
2.個人儲蓄存款余額、個人存款占各項存款的比例、營業(yè)網點數量、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賬戶數量為2020年9月30日時點數據。
3.個人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業(yè)務辦理筆數(含查詢)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總量數據。
4.資本充足率、杠桿率、不良貸款率、撥備覆蓋率、流動性覆蓋率為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6月30日時點數據的算術平均值。
5.儲蓄國債業(yè)務開展年限按以下方法計算:報名機構為2015-2017年和2018-2020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的,按5年計;報名機構為新加入2018-2020年儲蓄國債承銷團的,按3年計;報名機構不是2018-2020年儲蓄國債承銷團成員的,按0年計。
四、聯系方式
。ㄒ唬┴斦柯撓捣绞健
聯系人:財政部國庫司國債發(fā)行兌付管理處 閻慧
電話:(010)68552268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國庫司國債發(fā)行兌付管理處(郵政編碼:100820)
。ǘ┲袊嗣胥y行聯系方式。
聯系人: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國債管理處 趙成相
電話:(010)66199591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區(qū)成方街32號中國人民銀行國庫局國債管理處(郵政編碼:100800)
標簽 :
相關網文
一周新聞資訊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