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取消一批證明事項及實施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
2021/11/26 10:15:58 來源:中國企業(yè)新聞網
導言: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和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部署,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根據《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民航局對現有證明事項進行了梳理,對于49項證明事項予以直接取消,改為民航局自行核驗。對于不能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選取與市場主體關系密切的5項實施告知承諾制,申請人在辦理相關行政事項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據民航局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放管服”改革和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部署,深入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根據《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0〕42號),民航局對現有證明事項進行了梳理,對于49項證明事項予以直接取消,改為民航局自行核驗。對于不能直接取消的證明事項,選取與市場主體關系密切的5項實施告知承諾制,申請人在辦理相關行政事項時可自主選擇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
現將民航局取消的證明事項(附件1)以及實施告知承諾制的證明事項(附件2)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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