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通知召開全國高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經(jīng)驗交流會
2020/12/1 9:46:43 來源:中國企業(yè)新聞網(wǎng)
導言:根據(jù)工作安排,教育部定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開全國高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經(jīng)驗交流會,會期半天,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來自教育部網(wǎng)站消息,根據(jù)工作安排,教育部定于2020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10:00召開全國高校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經(jīng)驗交流會,會期半天,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議任務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總結交流在建立健全高校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方面的典型經(jīng)驗和做法,分析當前面臨的形勢和存在的突出問題,部署進一步推進高校師德師風建設有關工作。
二、會場地點
主會場:教育部機關北樓二層報告廳。
分會場:各省(區(qū)、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三、參會人員
(一)主會場
1. 教育部負責同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駐教育部負責同志,中央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局和教育部相關司局負責同志;
2. 有關部委負責同志及相關司局負責同志;
3. 全國師德師風建設專家委員會總顧問、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
(二)分會場
1.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分會場:各。▍^(qū)、市)教育廳(教委)及新疆生產(chǎn)建設兵團教育局負責同志及相關處室負責同志。請同時組織同城省屬高校負責同志參會,具體人員自定。
2. 教育部直屬高校分會場:學校負責同志、黨委教師工作部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二級學院黨委主要負責同志。
3. 部省合建高校分會場:學校負責同志、黨委教師工作部等相關部門負責同志、二級學院黨委主要負責同志。
四、其他事項
1. 擬參會人員會前14天內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癥狀、疫情嚴重地區(qū)駐留史或其他疑似情況的,請更換其他人員參會。請派出單位嚴格落實責任并做好有關檢查防護措施。分會場組織方式及參會人數(shù)嚴格按照當?shù)匾咔榉揽匾髨?zhí)行。
2. 請參會單位填寫會議回執(zhí)(見附件1、2),于2020年11月27日(星期五)15:00前傳真至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同時通過電子郵件報送電子版。
3. 定于2020年12月3日(星期四)下午14:00—15:00 進行網(wǎng)絡視頻調試。請各分會場提前做好系統(tǒng)的聯(lián)調測試工作,屆時派專人負責。如遇技術問題,請及時與教育部主會場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010-66097587。
4. 請與會人員提前15分鐘入場就座,主會場參會人員會議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5. 會議的宣傳報道工作由教育部統(tǒng)一組織安排。
聯(lián)系人:教育部教師工作司何昰錫、張鑫,電話:010-66096373、66097090,66097842(傳真),電子郵箱:shide@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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