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情況
2022/2/23 16:44:05 來源:中國企業(yè)新聞網
導言:人民銀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xù)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據人民銀行網站消息,人民銀行嚴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要求,堅持宣傳引導與嚴肅懲治相結合,持續(xù)推進整治拒收人民幣現金工作。對核實為拒收人民幣現金的,人民銀行依法處罰并予以曝光,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
2021年第四季度,人民銀行依法對32家拒收現金的單位及相關責任人作出經濟處罰,處罰金額從1000元至10萬元人民幣不等。被處罰的單位包括水電、燃氣、物業(yè)繳費等公共服務機構以及停車場、保險公司、連鎖餐飲、醫(yī)療機構等。
社會公眾遇到拒收現金行為,可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0年第18號),依法維權。廣大經營主體應強化法治觀念、維護人民幣法定地位,誠信經營、尊重公眾支付選擇權,提升服務、共同打造現金和諧流通環(huán)境。
附件:中國人民銀行2021年第四季度拒收人民幣現金處罰信息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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