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計劃開發(fā)科研助理崗位吸納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
2023/9/25 10:38:50 來源:中國企業(yè)新聞網
導言: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wěn)就業(yè)”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根據科技部《關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助理崗位開發(fā)和落實任務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科技廳就相關工作開展作出安排。
為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穩(wěn)就業(yè)”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有關工作要求,根據科技部《關于做好2023年度科研助理崗位開發(fā)和落實任務安排工作的通知》要求,海南省科技廳就相關工作開展作出安排。
科研助理是指從事科研項目輔助研究、實驗(工程)設施運行維護和實驗技術、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科學普及以及學術助理和財務助理等工作的人員。高校、科研院所、各類科技企業(yè),以及國家和省實驗室、院士創(chuàng)新平臺、大學科技園、孵化器等機構是開發(fā)科研助理崗位吸納高校畢業(yè)生的實施主體。
在任務指標方面,根據科技部的總體部署要求,結合海南2022至2023年度省級科研經費支持情況,以及2022年科研助理工作完成情況,海口國家高新區(qū)、三亞崖州灣科技城、海南大學等單位負責科研助理崗位開發(fā)任務。
海南省科技廳指出,項目承擔單位應切實落實主體責任,深化單位內部科研管理改革,逐步建立起一支規(guī)模適當、結構合理、能進能出、流動順暢的科研助理隊伍。加強科研助理崗位培訓和職業(yè)發(fā)展規(guī)劃,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提升科研助理能力水平、服務質量,拓寬成長空間,完善科研助理隊伍建設長效機制。
來源:海南省科技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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