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開展在建工程項目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拉網式排查
2020/4/29 17:00:39 來源:中國企業(yè)新聞網
導言:為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推動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規(guī)范化管理,掌握全省在建工程項目落實制度情況,福建省治欠辦印發(fā)通知,部署各地于4月15日至5月15日對全省所有規(guī)模以上在建工程項目開展拉網式排查,推進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實,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
來自人社部網站消息,為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推動在建工程項目工資支付規(guī)范化管理,掌握全省在建工程項目落實制度情況,福建省治欠辦印發(fā)通知,部署各地于4月15日至5月15日對全省所有規(guī)模以上在建工程項目開展拉網式排查,推進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有效落實,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獲得勞動報酬。
一是“全”,排查項目覆蓋“全”。此次拉網式排查由各地市治欠辦牽頭,行業(yè)主管部門參加,覆蓋所有規(guī)模以上在建工程項目。根據網格化管理,將所有項目明確到具體人員或網格管理人員,逐項核實制度落實情況,記錄排查結果,由負責排查的人員對排查結果真實性負責并簽字確認。省治欠辦采取隨機抽查等方式,確保所有項目不瞞報、不漏報、不少報。
二是“準”,查找問題力求“準”。根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國務院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對在建工程項目要求,制作《在建工程項目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情況清單》,具體細化為六個方面30項內容。要求將各地排查結果形成清單表格管理,如實反映項目落實制度情況,每個項目存在的問題與清單表格逐一對照,對標整改。及時組織落實情況“回頭看”,針對項目清單表格未落實的,逐一盯緊整改,逐一銷號。對在建工程項目落實制度不力、拒不整改的,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作出行政處罰,實行失信聯合懲戒。
三是“通”,解決問題職責“通”。排查發(fā)現的問題屬于行業(yè)主管部門職責的,專門制設表格,列出具體項目存在的具體問題清單,以治欠辦名義函告行業(yè)主管部門,并抄送治欠領導小組或分管市、縣領導,要求行業(yè)主管部門履行監(jiān)管職責,負責落實相關制度,同時將落實結果書面反饋治欠辦。各地治欠辦在“回頭看”中發(fā)現行業(yè)主管部門仍未落實的,運用效能、綜治等考核機制提請予以扣分,或抄報上一級治欠辦。
四是“活”,運用機制做到“活”。鼓勵各地綜合運用拉網式全面排查結果,樹立標桿示范引領,結合福建勞動保障監(jiān)察培訓平臺,創(chuàng)新方式方法,采取組織觀摹學習、網上培訓等方式,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制度的規(guī)范化、標準化建設,向在建工程項目提供規(guī)范化、標準化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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